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济南平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提交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查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予以公示。现将拟批准的内容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济南平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33号茂昌银座新天地一期东部综合体D座塔楼十六层
法人代表:孙建新
经营类别:平阴县县城区及孔村镇(济南海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用气除外)、孝直镇、玫瑰镇、东阿镇、洪范池镇镇域范围内.
公示期自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共10天。公示期间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自本公示期内,向县行政审批局举报。举报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写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受理部门: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人员:张萌
受理电话:0531-8785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