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的规定及库尔勒市供热价格成本公开的要求,我委于2021年8月4日将《库尔勒市城市供热成本监审报告》予以公告,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方式: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库尔勒市2018—2020年城市供热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库尔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附件:
库尔勒市2018—2020年城市供热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一、热力公司基本情况
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隆热力公司)系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16万元,持有与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新隆热力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锅炉集中供暖;批发零售:建材、五金交电、其他日用品、针纺织品、保温材料,铁制品加工,电器机械维修,其他机械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房屋、场地租赁,热力、电力的生产、供应及相关技术咨询、管道的设计、施工、安装、粉粉煤灰综合利用。(管控要素除外)
新隆热力公司主要热源来自国电库尔勒公司电厂2×350MW热电联产机组及23#、28#供热站燃煤调峰热源。2018年核算供热面积787.28万平方米,2019年核算供热面积992.11万平方米,2020年核算供热面积1,107.76万平方米,2018—2020年平均核算供热面积962.38万平方米。
新隆热力公司职工人数分别为:2018年249人、2019年231人、2020年221人,三年平均职工人数为:234人。
二、成本监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新政发〔2019〕49号)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成本监审目录》(新发改规〔2019〕5号)
4、经营者提供的基础资料
5、与成本监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和原则
(一)市发改委于2020年3月至6月底,对新隆热力公司城市供热开展成本监审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收集、核对相关资料,以企业账簿、会计报表和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基础,依照监审程序对新隆热力公司2018、2019、2020三年的城市供热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认真审核。在成本监审过程中,认真听取了社会各界对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成本监审结论。
(二)审核原则:1、合法性原则;2、相关性原则;3、合理性原则。
四、审核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治区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第八条“供热定价成本由供热过程(热力生产和输送,下同)中发生的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我们分别对新隆热力公司的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期间费用(管理费用)、扣减项目、财务费用进行了审核。
经审核,新隆热力公司2018年供热成本17,689.63万元,2019年供热成本为19,700.57万元,2020年供热成本22,484.92万元,三年平均供热成本为19,958.37万元。
对新隆热力公司2018—2020年成本监审平均核减成本情况:
1、2018年度新隆热力公司上报供热成本19,363.41万元,核减1,673.78万元,核定17,689.63万元;2019年度新隆热力公司上报供热成本22,453.85万元,核减2,753.28万元,核定19,700.57万元;2020年度新隆热力公司上报供热成本25,118.62万元,核减2,633.70万元,核定22,484.92万元。
2、制造费用、管理费用核减情况
(1)2018年度共核减1,673.78万元,包括核减购热成本1,160.16万元、职工薪酬394.32万元、折旧费49.04万元、其他业务成本53.09万元、招待费3.69万元、退休人员薪酬13.48万元。
(2)2019年度共核减2,753.28万元,包括核减购热成本1,475.24万元、职工薪酬347.48万元、折旧费75.68万元、其他业务成本793.61万元、无形资产摊销12.64万元、招待费3.86万元、退休人员薪酬44.77万元。
(3)2020年度共核减2,633.70万元,包括核减购热成本1,711.52万元、折旧费22.26万元、其他业务成本847.77万元、无形资产摊销5.54万元、招待费2.81万元、退休人员薪酬43.80万元。
3、需要冲减供热成本的其他收入情况
根据《自治区城市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新发改成本〔2017〕482号)第二十七条“热水、除盐水、煤渣、煤灰等副产品和其他业务收入,凡与主营业务共同使用资产、人员或统一支付费用的税后收入一律冲减供热成本”。 新隆热力公司2018-2020年冲减供热成本项目金额分别为86.05万元、106.12万元、192.87万元。
五、核定供热总成本
根据《暂行办法》第八条:供热定价成本由供热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构成。经审核,新隆热力公司2018年供热成本为:17,689.63万元,2019年供热成本为:19,700.57万元,2020年供热成本为22,484.92万元。三年平均成本为:19,958.37万元。
六、核定单位供热成本
核定新隆热力公司2018年供热面积为787.28万平方米,2019年供热面积为992.11万平方米,2020年供热面积为1,107.76万平方米。三年平均核算供热面积为962.38万平方米。
新隆热力公司2018—2020年单位供热成本为20.74元/平米(不含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有关规定,库尔勒市2018—2020年城市供热价格定价成本核算资料,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由该新隆热力公司负责。
附件:库尔勒新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2018-2020年度供热成本审核表
项目名称 | 企业公示三年平均数 | 核增数 | 核(减)数 | 核定定数 |
一、供热成本费用合计(元) | 224,403,063.67 | -23,535,873.67 | 200,867,190.00 | |
1、制造费用 | 209,197,917.68 | -23,100,580.06 | 186,097,337.62 | |
2、管理费用 | 10,884,810.38 | -435,293.61 | 10,449,516.77 | |
3、财务费用 | 4,320,335.61 | - | 4,320,335.61 | |
二、应冲减成本的收入(元) | 1,283,462.14 | - | 1,283,462.14 | |
1、热水收入 | 1,257,587.02 | - | 1,257,587.02 | |
2、煤渣收入 | 25,875.12 | - | 25,875.12 | |
三、供热总成本(元) | 223,119,601.53 | -23,535,873.67 | 199,583,727.86 | |
四、核算供热面积(平方米) | 9,623,833.33 | - | 9,623,833.33 | |
五、单位供热成本(元/平方米) | 23.18 | 2.44 | 20.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