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通过三个举措,着力推进全县工矿企业燃气安全防治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工矿企业安全发展。
一是严格执法,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应急部门高度重视燃气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排查治理隐患,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全县工矿企业燃气使用,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县安委办牵头联合行政执法、公安、住建、应急、市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年综合整治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是服务企业,指导企业开展整改。应急部门在日常对燃气使用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三服务工作,严格责令企业进行整改的同时做好指导服务,并邀请安全生产专家进驻企业指导至完成隐患整改.
三是重视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应急部门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每年及时通过发文、召开专题会议对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工矿企业单位予以认真贯彻落实。经常性群发信息提醒各乡镇乡镇(街道)应急办和工矿企业单位安全注意事项。多次组织开展了危化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对危化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联合住建部门利用电视、报刊、信息平台宣传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发放《燃气使用手册》,使燃气使用企业和群众充分认识到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使用操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了全社会都关注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