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查非居民用户。采取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方式,对液化石油气非居民用户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气瓶间和气化间未设置合格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电气装置及线路不符合防爆要求等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联合查气源供应。联合城管委、市场监管、消防、属地等部门对燃气供气单位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按规定签订供气协议、是否按规定入户开展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规范性管理。
三是勤督查履职情况。结合市民反映和巡查执法情况,梳理重点点位,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乡综合执法队执法履职情况开展检查,督促隐患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