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巴陵石化办〔2021〕104号)、《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请求核准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码头工程的请示》(岳发改〔2021〕122号)等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1、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对该项目进行核准。
2、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文件第三条,以及《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湘政发〔2017〕21号)文件第三条,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于内河水运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区域有关规划,符合《岳阳港总体规划(203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该项目不占用陆域土地。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码头工程项目核准行业审查意见的函》(湘交函〔2021〕425号)。
三、核准内容
1、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效利用长江优良航运条件,积极推进长江岸线湖南段港口码头专项整治工作,完善岳阳港综合性港口功能,提升石化产业链服务能力,促进石化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同意建设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码头工程。
项目代码:2109-430000-04-01-285255。
项目单位:中石化巴陵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岳阳港云溪港区云溪工业园作业区。
3、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巴陵石化白尾码头现有6个泊位(1#-2#油品化工泊位、3#-5#原油泊位、6#无机货物泊位)。本项目新建1个泊位并升级改造3个既有泊位,其中,在1#泊位上游新建1个3000吨级油品化工泊位(0#泊位),升级改造1个5000吨级油品化工泊位(1#泊位)、1个3000吨级油品化工泊位(2#泊位)、1个3000吨级油品兼液化烃泊位(6#泊位)。本次新建及改造的4个泊位占用岸线约574.8米(岸线使用规模以交通运输部批复为准),设计年吞吐量为147万吨。码头水工部分采用浮码头结构型式,主要由趸船、活动钢引桥、阀室平台等组成。配套建设相应的辅助生产设施。
4、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937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5、招投标。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6、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报建手续。本项目作为石油化工码头,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取得应急、消防等部门相关意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采取切实措施保护生态和环境,把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防洪、通航等方面的论证,在开工前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文件。码头使用港口深水岸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要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7、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10、请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特此批复。
2021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