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第12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2号)和《安徽省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商改联办〔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1年版)》、《2021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气象局对阜阳市城镇燃气生产质量安全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9月15日至16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城镇燃气专家对阜阳市的燃气生产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检查燃气站点3个,包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管道天然气门站、LNG储备站等。从对阜阳市现场检查情况来看,燃气企业在经营服务方面能够做到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公开。基本具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供气能力,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燃气行业反恐有关制度,燃气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总体稳定。但是,在现场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安全生产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下发了《安徽省燃气、供水生产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建议书》2份,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抽查发现主要问题
1.安徽国志能源有限公司沙河路液化气充装站:专职安全员任命文件未及时更新;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及时修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少演练方案;未按要求开展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
2.百川能源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缺少应急救援演练方案;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周棚天然气门站内球罐部分法兰缺少防静电跨接。
三、整改情况
根据检查组下发的《安徽省燃气、供水生产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建议书》要求,各受检单位开展了整改并反馈了整改情况。
1.安徽国志能源有限公司沙河路液化气充装站:针对专职安全员任命文件未及时更新问题,已按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了沙河路充装站专职安全员,已报经公司研究批准;针对未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问题,经公司安全部门核实,已按要求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针对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问题,已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新修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针对未及时修订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少演练方案问题,已完成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报送阜阳市城乡建设局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根据沙河路充装站实际情况并结合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针对未按要求开展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问题,制定了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表,根据要求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工作。
2.百川能源阜阳国祯燃气有限公司:针对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缺少应急救援演练方案问题,已联系委托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根据百川集团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待公司审批完成后,即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要求各场站根据方案每月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频次不符合要求问题,根据《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要求,公司及时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各单位加大对反恐工作检查力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做好记录;针对周棚天然气门站内球罐部分法兰缺少跨接问题,已安排工作人员对缺少跨接的法兰加装防静电跨接。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