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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江西省九江港湖口港区船舶LNG加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2021-12-15    来源: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国际燃气网

2021
12/15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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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LNG加注工程 LNG加注站 大气环境保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对项目申报材料认真研究,我局已对九江港湖口港区船舶LNG加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见附件)。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2-8792058

通信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北附楼(332000)

序号项目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时间
1九江港湖口港区船舶LNG加注工程九环评字2021/12/13

〔2021〕43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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