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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日期:2021-12-17    来源:芦溪县住建局

国际燃气网

2021
12/17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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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 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

为进一步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落实经营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提升用户安全意识,构建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9〕3号)、(建城〔2021〕23号)和(赣建城〔2021〕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管理、经营与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彻底排查和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用气安全主体责任,打击非法经营、储存、倒装、运输和违规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县区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平稳、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专项整治重点范围及对象

(一)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瓶装化油气充装站及配送点。

重点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充装非自有产权钢瓶短斤少两掺杂使假,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和报废气瓶,利用气瓶与气瓶进行液化石油气倒装,跨区域经营液化石油气的行为。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单位

重点检查各类餐饮场所、宾馆、学校、城乡居民用户。

重点检查使用超期未检验气瓶或报废气瓶;减压阀失效,供气软管老化,气瓶或瓶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

重点查处从事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个人和运输工具。重点查处违规车辆无证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以及运输人员利用气瓶与气瓶进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倒装行为。

三、职责分工

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职责。

(一)燃气管理部门: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监管工作,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监管全县7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是否持续满足经营许可条件,管理人员、配送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配送站点是否取得经营许可,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诚信体系。对存在法违规行为的经管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配合乡、镇加强对居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宣传,提升城乡居民安全用气意识。会同商务部门提出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基本安全要求,配合乡、镇加强对居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宣传,提升城乡居民安全用气意识。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全县7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监管充装企业是否持续满足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充装条件,依法实施气瓶充装许可,负责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

(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管。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管理,依法查处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行为,以及利用危险品运输车辆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应急管理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瓶装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五)商务部门:作为餐饮行业管理部门,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日常检查,重点查处使用超期未检测气瓶和报废气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引导餐企业自觉接受安全用气检查指导。

(六)公安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要充分发挥社区和村委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点、非法违法餐饮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建立村级安全员联络制度,充分发挥社区、村民居委会的作用,对居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进行排查,建立台账。

四、时间节点

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按照以下时间进度分3个阶段实

1、隐患排查阶段:2021年5月31日至6月2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限定整改期限。餐饮场所要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明细;居民用户以社区、村民居委会为单位,建立瓶装液化石油气登记合账。

2、执法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8月21日

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经营、使用行为开展专项执法工作,加大打击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3、总结阶段:2021年8月23日至9月23日

各单位及各部门和企业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和“回头看”,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和治理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好专项治理有关工作。

2、深入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主要集中于城郊结合部、城中村以及餐饮小饭馆、大排档等人流密集区城的特点,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患,对重大事故患,要强化跟踪督办,及时整改销案;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关部们在监管法中发现涉犯罪的,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线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广泛宣讲液化石油气安全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非法游商倒装、使用翻新的报废气瓶、不合格的减压阀、软管和液化石油气灶具等的危害,及时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深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

4、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行业安全水平。持续指导督促液化石油气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要建立完善液化石油气市场诚信管理机制,对合法诚信经营、安全管理能力较好的企业予以扶持,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要依照有关规定实施有效惩戒,调动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建成高效的智能化监管平台,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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