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燃气蒸汽锅炉维修配件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A-XFZJWD-2021-0047)
一、招标条件
现就西安局集团公司新丰镇机务段燃气蒸汽锅炉维修配件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为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招标内容(包件1)
三、技术要求:
1.使用环境条件
满足燃气蒸汽锅炉(WNS10-1.25-Y(Q))使用温度要求。
2.总体要求
2.1节能器安装后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及国铁集团现行标准、规范、技术条件等,安装后性能应满足《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等技术要求,并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如有偏差,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规格偏差表。其偏差值必须满足或优于技术规格书要求。
2.2节能器应能满足采暖期锅炉每日连续运行不少于20小时工况要求。
2.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有效的产品合格证。
2.4节能器安装前中标人需协助招标人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告知等手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设备生产厂或其授权代理商,或原装配件制造商授权代理商,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须在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
3.商务谈判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设备生产厂或原装配件制造商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授权单位全部承担。设备生产厂参与投标的,不再接受其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投标厂家不能有在铁路运输站段供货不良记录。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2月11日12时30分至2022年2月16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2.招标文件每套0元.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获取。
4.报名成功后,未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的,严格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商务招标供应商报名成功获取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联系人:刘旭,电话:029-82387573,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六、报价文件递交
1.所有报价文件必须于2022年2月24日下午(15:00~15:30)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机务路1号新丰镇机务段办公楼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2月24日15时30分。
联系人:刘旭,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82387573。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2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招标,招标地点为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机务路1号新丰镇机务段办公楼办公楼五楼会议室。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八、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丰镇机务段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市临潼区支行
账号:61001705405052503367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机务路1号新丰镇机务段
邮编:710608
联系人:刘旭
联系方式:029-82387573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供应的产品与所列物资规格必须一致。
2.标的物符合国标或铁标,无国标、铁标的符合相应行业、企业标准,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