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下午,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广州举行了《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以下简称《省条例》)听证会。会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城市建设处主办,听证会邀请了我省城镇燃气管理、规划、设计、施工、投资、运营以及行业协会、法律等相关单位共计12名专业人士组成听证代表。为进一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听证会还设有3名旁听人员,并邀请广州、佛山市城镇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熟悉业务的负责同志列席。
《省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力推动了我省燃气事业的规范管理和有序发展。国家《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在《省条例》出台后经历了一次修订,部分省市也在近年集中出台或修订了当地燃气条例,同时广东省燃气事业发展迅速,气源结构、供求状况、燃气设施、燃气需求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及时启动《省条例》修订程序,是我厅贯彻落实上位法、充分提炼外省经验做法的现实要求,更是立足省情实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
会上,对《省条例》修订主要条文的合法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听证。听证代表结合实际深入思考,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听证陈述人对每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地予以逐条回应,听证代表普遍反映这次听证主题鲜明、效果明显,达到了集思广益、互相倾听的目的。下一步,我厅将对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采纳,加快推动《省条例》修订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