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调整乡镇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通知提出乡镇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分档阶梯价格: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不超出420m³)由2.30元/m³调整为2.52元/m³;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420m³不超出660m³部分)由2.76元/m³调整为3.02元/m³;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660m³以上部分)由3.45元/m³调整为3.78元/m³。
对学校、宗教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及城乡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合表用户由2.53元/m³调整为2.77元/m³。
原文如下: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乡镇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巴州区各乡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合理疏导居民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促进燃气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供气供水价格改革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86号)文件精神,结合上游供气方门站价格调整情况,通过成本测算、公开听证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巴中市巴州区二十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决定调整巴州区乡镇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后的销售价格
(一)乡镇居民“一户一表”用户分档阶梯价格:一档(每户每年用气量不超出420m³)由2.30元/m³调整为2.52元/m³;二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420m³不超出660m³部分)由2.76元/m³调整为3.02元/m³;三档(每户每年用气量超出660m³以上部分)由3.45元/m³调整为3.78元/m³。
(二)对学校、宗教场所、养老福利机构及城乡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合表用户由2.53元/m³调整为2.77元/m³。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巴州区乡镇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自2025年1月起见抄表计量执行。请认真做好价格信息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强调事项
巴州区乡镇天然气表具维护更新成本已纳入天然气销售价格,天然气表具维护更新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各燃气经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向用户收取天然气表具维护更新费用,违者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