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卫健系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卫健系统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咸阳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咸安委发〔2022〕1号)要求,现决定从即日起在卫健系统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防范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燃气安全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强化行业安全管理,开展精准化治理,加快完善燃气安全设施,加快推进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安全运行监控能力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单位主体责任,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构建覆盖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的燃气安全全链条责任体系,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各单位对食堂(包括单位集体和院区范围内职工私人)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使用开展隐患排查、严格遵守《餐饮等公共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对气瓶存放、用气场所设置、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等方面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具体见附件1)
三、具体安排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从即日起开始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严格责任落实,强化措施落地。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3月)。各单位要对单位内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和燃气使用场所等燃气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于3月31日前将执行《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基本安全要求》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自查自改模板见附件2)报卫健局监察室。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0月)。对排查发现出来的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1月至12月)。各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管理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或专班,结合单位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细化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深入开展燃气安全自查,主动消除隐患,形成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二)细化排查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本单位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细则标准,细化检查内容,确保排查工作落细落实。卫健局将适时开展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并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安全宣传。要加强燃气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突出现场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现场处置能力;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社会媒体,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介质,采取文字、挂图、视频等形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
五、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按照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及突出问题,报送工作信息,按时上报自查整治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
旬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