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要求,推动可再生能源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积极有序发展清洁取暖、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等惠民工程,改善农牧民用能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共享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果。
“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内蒙古自治区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暖和新能源电力供暖利用规模显著提升。全区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3600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2500万平方米。
有序推进生物天然气示范利用。重点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生物质资源富集地区,推广户用沼气、联户沼气,推动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增加乡镇居民天然气供给能力,解决农村清洁用能问题。促进污水回收、原料收集与预处理、能源站产气储气净化及后处理等各环节产业链发展,带动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建立有机肥生产和消费以及清洁燃气利用的新兴产业体系,全方位推动新农村的环保、市政建设和循环农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和农村能源革命。到 2025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