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检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协议履约情况,评估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运行的总体状况,依据《济南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市政府273号令)、《济南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实施细则》、《济南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暂行办法》,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济南平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山东汉岳燃气有限公司两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开展了特许经营项目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两家特许经营企业在管网建设与燃气用户发展、气源协调及储备、行业服务、企业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应急机制等方面均达到较好状态,评估结果全部为“通过”。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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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