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城区全额财政负担单位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枣园路支行:61050168950000000192-4209;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城区全额财政负担单位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延区行审投函【2022】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延安市2021年度第一批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中央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延发改投〔2021〕49号),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延安城区范围。
2.2工程规模:
对延安城区范围内66家财政全额拨款单位105台燃气锅炉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更换锅炉的技术路径进行低氮燃烧改造,改造后燃气炉氮氧化物排风浓度均低于50mg/m3.
2.3标段划分: EPC总承包一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120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改造。
2.5项目总投资:2842.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①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单个投标人或联合体拟派的: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动力或暖通)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动力或暖通)工程师执业资格;
3.3业绩要求:2019年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照存续时间提供报表)。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要)。
3.5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要)
3.6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由一家设计企业、一家施工单位组成,设计企业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5 月30日至2022年06月03日持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6 月21日 09 时00分,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2 厅,(同开标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安市宝塔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 何锐
电话:0911-8819305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泽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明
电话:0911-889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