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餐饮单位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工作,8月8日,县应急、科商经、住建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溪口、月潭湖、渭桥和海阳等乡镇进行了专项工作督导。
根据《休宁县餐饮单位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次督导主要围绕“致广大餐饮经营单位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发放到位情况、辖区内餐饮正常经营单位底数摸排核实及工作台账建立情况、餐饮经营单位燃气报警装置安装意愿及安装进度等内容开展。根据现场反馈情况,各乡镇均按时序进度完成了相关工作。
下一步,县安委办将持续深入推进燃气报警装置安装督导工作,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做到宣传、劝导、执法、安装全覆盖,力争8月底完成全县餐饮行业经营单位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切实降低燃气安全风险,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