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梧州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组织市燃气管理处、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前往龙圩区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并对辖区内餐饮门店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排查中,市燃气管理处工作人员和城管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餐饮门店所使用的气罐规格、标准、安全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对检查中发现餐饮门店非法使用的“黑燃气”依法予以查扣。
在龙圩区龙湖西二路的“福禄烧味”餐饮店、“邹家庄美食”餐饮店,执法人员均发现商户正在后厨使用已被淘汰的“蓝瓶”液化气,立即对现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黑燃气”依法采取先行证据保存措施,并发放告知书,向商户科普安全用气的相关知识。在广信路一家小餐饮店内,执法人员当场查获4罐锈迹斑斑、来源不明的“黑气瓶”,遂通过危险品运输车将其转移至安全存放点,消除餐饮店的安全隐患。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梁兴表示,梧州市建设了气瓶安全溯源安全体系,在全市投入统一颜色、统一监管、统一服务的智能“小黄瓶”,通过气瓶安全智能角阀的瓶身“身份证”和二维码,将气瓶的生产、充装、检查、流转和报废的相关链条信息透明化、智能化。为保障用气安全,燃气用户购买瓶装液化气时应当选择合法的液化气供应商。
据了解,按照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相关要求,7至10月,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会同市燃气管理处对市区范围内非法经营、储存瓶装液化气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餐饮业违法使用“黑燃气”行为。自行动开展以来,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各城区城管、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协同市燃气管理处开展燃气安全执法5次,查处“黑燃气”窝点9个,暂扣瓶装液化气353瓶,燃气安全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