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拟解除《昭通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开发协议书》《昭通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开发补充协议书》听证会的公告
昭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号
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举行拟解除<昭通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开发协议书><昭通市城市管道燃气项目开发补充协议书>听证会的公告》(昭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号)要求,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2022年9月3日(星期六)09:00,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昭阳区迎丰路61号)。
二、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刘 松 市司法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陈礼斌 市住建局副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王应斌 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彭泽高 市委政法委三级调研员
(四)听证记录人
胡峰宇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申 敏 市司法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代表
李湘蜀 中城燃气公司董事
付 彤 中城燃气公司法律顾问
刘 刚 燃气用户代表
李清梅 燃气用户代表
韦玉龙 燃气用户代表
刘烜福 燃气用户代表
朱 婷 燃气用户代表
杨 红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凌明光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吴天星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杨山保 社会普通公众代表
杨丽娟 昭通市人大代表
罗代维 昭通市政协委员
代大兵 燃气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蔡国旺 法律工作者
(六)听证旁听人员
顾强荣 昭阳区群众
冯 琳 昭阳区群众
徐玉琴 昭阳区群众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听证材料将在听证会举行的3个工作日前通过各听证代表报名邮箱电子送达或直接送达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会前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抵达昭通或会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参加;云南健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不参加;有发热(体温≧37.3℃)、腹泻、呕吐、嗅觉味觉衰退或消失等症状的人员不参加。参会时请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卡,未有异常即可参会。会议全程佩戴口罩。
昭通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