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份以来,绍兴市安委办按照“稳大局、去存量、控新增”的原则,牵头推进全市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燃气储罐和气化装置)整治,健全安全监管机制,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统筹,明晰责任
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市委编办制定了《关于明确点供天然气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市安委办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并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列入危化、工矿专委会成员单位全覆盖责任体系。先后六次组织发改、经信、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召开推进会、协调会,督促履行规定职责。
二、摸清底数,重点整治
全面调研摸排自建燃气设施工业企业项目备案及验收、燃气种类、管网覆盖情况等7方面信息。按照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应通尽通”、范围外的“设计诊断+安全评价”原则,“一企一档”清单化整治。目前,全市126家自建燃气设施工业企业中已有72家改用管道天然气或电加热、12家停用,剩余42家落实管控措施。
三、优化服务,强化督导
开展工业企业自建燃气设施联合督查,检查企业14家,发现隐患问题72条,逐条跟踪整改闭环。加强技术服务,委托专家对整改难度较大的54家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摸排隐患400余条。部门联合,对自建燃气设施企业开展核查,按照“能补则补”原则制定手续补办方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燃气管网难以覆盖的,通过政府主导建设企业集聚区小型燃气供气站等方式解决供气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