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试行运输价格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2〕91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政策,我委按程序制定了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输气管道试行运输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行价格
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至湄潭、遵义至绥阳、绥阳至正安、正安至道真至大磏、正安至务川、温水至习水、福泉至瓮安天然气输气管道试行运输价格为0.3879元/立方米(含增值税,下同)。该价格已包含输气损耗,提供输气服务时不得加收其他费用。
二、有关要求
(一)及时理顺终端销售价格。管道输气区域所涉及的有关市县应根据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气源来源、采购成本和运输方式变化情况,及时联动下调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接入管道获得的红利全部向终端用户传导,不得留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委。
(二)做好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管道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贵州天然气管网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向我委提供竣工决算报告,投运以来资产、成本、收入、输送气量等与运输价格相关的基础数据及有关情况。对故意瞒报、虚报相关信息的,可根据情况采取降低准许收益率等措施。同时,要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天然气输配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20〕552号)有关要求,于每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运营、收入、成本、价格等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三)加强价格校核和动态管理。管道项目投资、运输气量、成本等如发生重大变化,我委可视情开展价格校核。后续新建管道经向我委报备后,原则上按以上试行价格执行,待制定正式价格时纳入有效资产统一管理。
三、执行时间
以上试行价格自管道投运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