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燃气使用的不断普及,维护供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贺州市燃气安全使用和管理,有效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风险,减少安全事故发生。12月27日,由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贺州市燃气供应行业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贺州分院、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贺州市燃气管理中心共同起草的贺州市地方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全管理规范》顺利通过专家技术审查。
贺州市地方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全管理规范》技术审查会现场
标准编写组多次深入贺州市和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贺州市祥来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实地调研,组织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局等燃气管理相关部门和企业召开标准座谈会和研讨会,在全面了解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专家和单位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标准送审稿。
审查会上,与会专家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起草情况的介绍,并对标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的基本要求、气瓶要求、充装管理、配送管理、用户管理和信息追溯等内容进行了逐条逐款审查,专家组一致认为贺州市地方标准《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全管理规范》是在深入实地调研、广泛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完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配送安全管理规范》的发布实施对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气安全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标准化方式进一步压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解决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充装、配送安全管理顽疾,健全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
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宝生在会上对标准技术审查作出明确要求,并对专家审查意见作出表态,争取早日发布该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