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619元/立方米,此价格是最高销售价格,经营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其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执行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用气时间)至2023年3月31日。
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按2021年供暖季价格执行。
二、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本次不作调整。
三、相关要求
请燃气企业妥善做好与用户的价格结算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