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JLYT-ZBZX-2023-WF-00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项目,招标人为 长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CNG运输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3年度CNG运输
2.2 招标范围:长春销售远达大街站:农安县334国道及修正路交叉口烧锅母站到二道区远大大街1295号中东瑞家对面;长春销售九台南路站 :农安县334国道及修正路交叉口烧锅母站到宽城区九台南路;长春销售双阳站:农安县334国道及修正路交叉口烧锅母站到双阳区农电公司对面到双阳区农电公司对面;长春销售自由大路站:农安县滨河村德深81号井到二道区浦东路;
2.3 服务期限:自配送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2.4合同估算额:467.52万元(含税);
2.5 服务质量及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高效完成。计费依据:以元/立方米报价,按双方确认的实际运量据实结算运费。起运地为招标人指定的CNG加气母站及周边母站到长春市及周边县市CNG终端站点。在招标人要求的运送时间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的前提下,承运人可自行选择符合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线路。
2.6招标范围
2.6.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2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6.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家时,推荐前1家为中标候选人。二次公告若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推荐1家为中标候选人。
2.7其他
2.7.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7.2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2.7.3其他: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保留考察权利。
2.7.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1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3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CNG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须提供业绩运输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4.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 车辆要求:
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营运证、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书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合格证,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辆牵引车,7辆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自有或租赁,其中须包含5台液压平推长管拖车和2台高压气体运输长管半挂车);
牵引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强险保单商险保单。
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设备年度检验报告,设备定期检验(大检)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3.6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资质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HSE或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投标人需要提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7人员要求
每辆牵引车应配备至少1名驾驶员及1名押运员(数量须与本项目牵引车数相匹配),提供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
3.8 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9.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并作出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3年3月2日至 2023年3月7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办理本项目在线报名事宜。
打开“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投标人注册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号注册及信息变更指南》,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已报名项目”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操作。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注:详细操作步骤参见《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技术资料领取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技术资料/(是/否)保密。如需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照4.1条款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后,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供应商需要使用 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办理U-key。中石油电子商务U-Key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通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
4.5 招标文件获取后,需每天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该项目澄清等相关信息。
4.6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可尝试更换其他银行的个人网银重新购买或拨打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咨询。重复购买的,在本项目开标日之后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退还重复购买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3年 3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
5.3.1投标人足三家时,正常开标。
5.3.2集团依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招标文件中的开标时间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次不采用,二次时采用)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投诉电话:杨先生6258815/丁先生6258554/王先生6258814
招 标 人: 长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北环城路6788号
邮 编: 138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8686308542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共享服务中心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锦江大街267号
邮 编:138000
联 系 人:徐女士/朱先生
电 话:0438-6278507 /627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