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衢州市与湖州市发改委陆续发布文件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公式调整为:终端销售价格=气源综合价格+输配气价格。而丽水市发布的价格联动机制征求意见稿中,在调整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公式的同时,还提出“非居民大用户用气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气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浙江省多地调整价格联动机制的背景是浙江不再核定省级门站价格。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在2022年底发布了《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指出“随着省级管网纳入国家管网,浙江省已实现管销分离,从2023年4月1日起不再核定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各地要在2023年2月底前修订完善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2023年3月底前制定终端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一直是行业热点关注问题。当前,浙江省级管网已融入国家管网统一调度运营,省内市政管网以外的管输环节实行公平开放,由此浙江省级门站价格被顺势取消。可以想见,浙江省下游用气市场竞争将更加充分,燃气企业与大用户可通过多渠道选择上游供气商,并委托国家管网统一输气。但同时改革也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大用户直供与城燃企业特许经营权的利益平衡,城燃企业如何保护自身特许经营权?大用户如何打通“最后一公里”对接上游气源?城燃企业与大用户是否开展代输合作?值得行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