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龙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查验、现场公示和市级审批部门审查,现对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龙口南山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接收站-龙口分输站)》临时占用林地批复予以公告。
《龙口南山LNG接收站配套外输管道工程(接收站-龙口分输站)》基本信息:
申请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开路408号
邮政编码:065000
联系人:刘伟旭
使用期限:24个月
如对公告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有异议,请及时向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电话:0535-6788892。
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