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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最高上调0.42元/方!全国多地密集落实居民气价顺价!

日期:2023-06-20    来源:天然气行业观察

国际燃气网

2023
06/20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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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销售价格 天然气市场 天然气供应

1.南京

近日,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记者了解到,本次仅调整居民用气价格,其他政策保持不变。全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继续实施阶梯气价政策,同城同价,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价差比例保持1:1.2:1.4不变,阶梯气量、计量缴费周期等政策保持不变。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03元/立方米、3.64元/立方米、4.24元/立方米,分别上调0.30元/立方米、0.36元/立方米、0.42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学校等非居民用户,销售价格按第一、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销售价格调整为3.34元/立方米,上调0.33元/立方米。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要求,保障天然气供应天然气市场稳定,上游天然气气源供应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2023年4月1日起,先后两次上调供应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居民气源价格。此次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是按照南京市2015年建立的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变动的联动机制要求,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稳定天然气市场供应,保障南京市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居民燃气用户的用气需求。按照2022年南京市居民家庭用气量测算,全市87%的居民家庭年用气量在第一档内,第一档价格上调0.30元/立方米,户均每年增加支出约41元、户均每月增加支出约3.42元。

2、石家庄

6月14日,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称,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3—2024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3〕55号)精神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为缓解居民用天然气购销价格倒挂矛盾,保障居民用气稳定,促进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关于市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暨销售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19〕438号)规定,经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在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将居民用气第一阶梯价格由2.78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上涨0.37元/立方米。第二、第三阶梯价格分别按照第一阶梯价格的1.15倍、1.35倍调整为3.62元/立方米、4.25元/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分级用量、计量周期、阶梯气价计算及收取方式继续执行市发改委《关于市区居民管道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石发改价格〔2017〕421号)有关规定。

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是指通过城市燃气管网向居民家庭供应的天然气价格,含独立壁挂炉采暖用气价格(不含集中采暖用气)、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福利机构等国家和省规定按居民用气价格计收气费的特定用户的用气价格。压缩天然气(CNG)不适用上述价格。

3、内蒙古

当前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气源来自中石油,气源价格由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内蒙古分公司负责制定并与我区下游企业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根据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内蒙古分公司《调整方案》规定,2023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我区居民用天然气门站在基准门站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5%(目前,国家发改委核定的我区天然气基准基准门站价格为1.22元/立方米),意味着我区天然气经营企业购气价格增加0.192元/立方米。

为及时疏导天然气价格矛盾,保证我区城燃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居民燃气用户的用气需求,根据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也应上调0.192元/立方米。

2023年4月1日-2023年10月31日管制气(非居民)价格在基准门站价上浮20%;非管制气(固定价格)价格在基准门站价上浮80%;非管制气(浮动价格)价格采用当月JKM现货价格,其中JKM现货价格采用中石油预估价格4-6.2元的中间值5.1元/方进行测算。同时,按照供气单位所属行政区域,采用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公式计算非居民用天然气联动额,并进行了调整。

4.重庆

来自重庆市发展改革委的消息,该委近日发出通知,宣布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中心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此价格已于今年4月1日起执行。

居民用气方面,天然气一、二、三阶梯最高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调整为2.196元、2.366元、2.716元。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089元调整为2.246元。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最高销售价格本次暂不作调整,仍按现行每立方米1.96元执行。

非居民用气方面,工业、商业、集体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保持不变,仍按现行每立方米3.10元执行。CNG原料气价格、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本次仍暂不调整,CNG原料气最高销售价格继续按现行每立方米2.576元执行,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继续按现行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公斤5.420元)执行。

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为什么上调?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解释,2023年4月1日起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上调了重庆市居民门站价格,该委根据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相应上调了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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