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式厨房不予通气
CJJ1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第4.2.1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
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5.3.3条规定:用户燃气管道及附件应结合建筑物的结构合理布置,并应设置在便于安装、检修的位置,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
开放式厨房与卧室、客房等无有效隔断,视作为同一空间,不符合规范中关于符合燃气安全使用条件的“专用空间”的概念。一旦发生气体泄漏或者燃气爆炸,没有任何阻挡之下会迅速危及整个居住空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不使用超出报废年限的燃气器具
GB17905《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第7.3.1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8年。
3、使用丝扣连接软管
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6.1.7条款规定:当家庭用户管道或液化石油气钢瓶调压器与燃具采用软管连接时,应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软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燃具的判废年限。
燃气热水器及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传统的橡胶软管使用年限仅1.5年,不符合法规要求,无法达到安全使用标准。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具有寿命更长、耐高温耐腐蚀的优点。
4、燃气灶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国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第6.1.2 条款规定:家庭用户的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燃具铭牌上标示的燃气类别应与供应的燃气类别一致。
家庭使用的燃具必须带有熄火保护装置,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具能在发生漏气等危险的情况下自动熄火,以免造成重大危害。使用不带熄火保护的灶具属于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整改。
5、需加装燃气自闭阀
GB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6.1.9条款规定: 家庭用户管道应设置当管道压力低于限定值或连接灶具管道的流量高于限定值时能够切断向灶具供气的安全装置;设置位置应根据安全装置的性能要求确定。
家庭用气必须要安装燃气自闭阀。当管道内供气压力异常或连接的燃气管道脱落时,自闭阀能够自动关闭。自闭阀关闭后,在供气恢复正常的情况下,用户手动开启即可恢复用气。
6、到期燃气表具必须更换
根据《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JJG577-2012》的相关规定: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0年,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报废、更换新燃气表。
(图为用户家中存在隐患的超期燃气表)
(图为物联网智能燃气表)
目前,部分燃气用户统一更换物联网智能燃气表,不仅可以线上购气,同时还具备过流切断等功能,能更好保障您的用气安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
第三十一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单位应当在燃气燃烧器具上明确标识所适应的燃气种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根据相关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入户安检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第一条:在开展入户安检工作时,要指导燃气用户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重点对餐饮等行业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情况开展检查。
对检查中存在较大或重大安全隐患的用户以及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等行业,企业应立即停止供气,避免出现燃气安全事故,待隐患整改完毕后方可恢复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