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咨询公司伍德麦肯兹近期表示,5月11日~13日,伊拉克政府在巴格达完成了最新两轮的油气区块招标活动。其中,第5+轮次招标包括9个待开发油气区块和分布在伊拉克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的7个油气勘探区块;第6轮次招标主要是分布在尼尼微省、安巴尔省、纳杰夫省和穆萨纳省的14个颇具潜力的天然气勘探区块。
此次油气区块招标活动吸引了22家公司参与,包括壳牌、bp、道达尔能源和埃尼公司等国际石油巨头,卡塔尔能源公司和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振华石油等国家石油公司,以及安东石油、洲际油气、中曼石油等私营企业。
中国石油企业“大丰收”
经过激烈竞争,伊拉克库尔德KAR集团中标了上述30个区块中的4个,包括Alan、Sasan和Daimah等3个油田开发区块和Khliesiea天然气勘探区块;我国石油企业则中标了10个区块。
如振华石油获得Qurnain天然气勘探区块和Abu Khaima原油开发区块;洲际油气获得Jebal Sanam和Zurbatiya两个原油勘探区块;中曼石油获得了东巴格达北和幼发拉底河中游两个油田开发项目;安东石油获得达弗里耶油田开发项目;联合能源集团获得Fao原油勘探区块等。
考虑到此次仍有16个区块未能竞标成功,且综合分析伊拉克国内资源、经济等因素,未来该国或将进一步加大油气资源对外合作力度。
油气对外开放合作基础良好
从资源禀赋的角度看,伊拉克具有良好的油气对外开放合作基础。根据世界能源统计年鉴,伊拉克探明原油储量高达1450亿桶,占全球探明原油总储量的8.4%,仅次于委内瑞拉、沙特、加拿大和伊朗,居世界第5位。2022年,伊拉克原油产量为452万桶/日,占当年全球原油总产量的4.8%,仅次于美国、沙特、俄罗斯和加拿大,同样居世界第5位。
此外,伊拉克探明天然气储量为3.5万亿立方米,占全球探明天然气总储量的2%,居世界第11位。虽然2022年伊拉克天然气产量不足100亿立方米,但也表明了该国天然气未来发展有巨大潜力。
加大油气对外开放合作需求迫切
从社会经济的角度看,伊拉克具有加大油气对外开放合作的迫切需求。
一方面,2009年起,伊拉克开始引入国际石油公司进行原油勘探开发合作,包括埃克森美孚、壳牌、bp等,推动伊拉克原油产量从240万桶/日上升至450万桶/日,支撑了该国95%的财政支出。在现阶段国际油价较长时期位于80美元/桶以上的大环境下,伊拉克政府迫切希望继续加大原油资源对外合作开发力度以获取高额收益。
另一方面,2016年至今,伊拉克天然气消费量持续大幅增长,2022年约为190亿立方米,天然气供需缺口较大,需要从伊朗等邻国大量进口天然气,这也是该国第6轮次招标重点是天然气勘探区块的主要原因。而从当前结果来看,多个天然气勘探区块招标情况并不理想,预计伊拉克政府未来将进一步开展天然气对外合作。
伊拉克政府“诚意满满”
从合同条款的角度看,伊拉克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已表现出加大油气资源对外合作力度的“诚意”。在此次油气区块招标活动中,中标企业将与伊拉克石油部签署项目勘探、开发生产合同(EDPC)或开发生产合同(DPC),按照合同要求负责项目勘探、评估、开发和油气生产活动,并获得相应利润分成。
在EDPC合同下,伊拉克石油部将授予中标承包商5~9年的勘探期和25年的开发期;在DPC合同下,伊拉克石油部将授予中标承包商20年的开发期,以及5年的延长期。此外,本轮拟签订合同较前期有所优化,如将矿税在25%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下调,强调了加大伴生气资源利用力度等。
基于以上条款,各公司中标区块的报酬费比例在6.29%~32%,如洲际油气中标伊拉克南部巴士拉省Jebal Sanam原油开发区块的报酬费比例高达30.9%,而KAR集团中标Khliesiea天然气勘探区块报酬费比例更是高达32%。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把握对外合作机遇 提升海外经营质量
●侯明扬
对我国石油公司而言,把握如伊拉克等油气资源国的扩大对外合作机遇、持续提升海外经营的质量与效益,应从以下4个方面持续发力。
要充分运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保障国家油气供应安全。近年来,为保障我国石油和天然气供应安全,主要石油企业积极开展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的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2023年我国原油产量站稳2亿吨,连续6年保持增长;天然气产量达到2353亿立方米,连续7年增产超过100亿立方米。然而,我国已是世界油气产量排名前十的国家,且受制于资源禀赋和技术水平,短期内油气产量再上新台阶难度较大。因此,积极开展海外经营并获取优质油气资产,是我国石油企业未来提升上游权益产量、保障国家油气供给安全的重要途径。
要持续提升海外经营活动中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例如,中国石油前期在中东地区,特别是在伊拉克的油气合作中,技术上快速推进产能建设、打破上产瓶颈、提高原油产量,管理上展示出在成本控制、项目规划、执行力和责任担当等方面的显著优势,深受伊拉克政府、合作伙伴的肯定和信任。因此,在埃克森美孚退出伊拉克市场后,中国石油成为西古尔纳-1巨型油田的牵头合同者,带领包括伊拉克巴士拉石油公司、日本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印尼国家石油公司和伊拉克石油勘探公司等合作伙伴继续在伊拉克开展油气合作经营活动。
要充分考虑资源国实际情况开展油气对外合作。在此次伊拉克油气区块招标活动中,虽然伊拉克政府表现出加强天然气开发对外合作的较强意愿,但由于该国天然气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第6轮次14个天然气勘探区块仅有2个竞标成功。这也给我国石油企业开展海外经营带来借鉴意义:一方面,我国石油公司要发挥特长,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前期海外经营情况有选择地开展对外合作;另一方面,我国石油公司要规避风险,特别是要充分考虑资源国投资环境,如地缘政治风险、对外合作政策,以及产业链配套设施等。
要加强“走出去”过程中的“中中合作”。虽然在此次招标活动中,我国多个不同类型的石油公司均竞标成功,但从历史实践来看,多家企业过于集中参与某一国家的竞标活动,可能从整体上推高标的价格,或显著降低部分企业的报酬率。因此,我国石油企业在“走出去”开展油气对外合作的过程中,应学习近年来埃克森美孚等国际石油巨头成立竞标联合体的经验,在有关政府部门指导协调下,进一步发挥“中中合作”优势。譬如,可由在资源国具有前期经验的国有企业牵头,有资金优势的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形成“各尽所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竞标联合体,最大程度保障我国石油企业的整体利益,并降低海外经营风险,持续打造我国石油企业高质量对外合作品牌。
(注:当油田项目非常重要且复杂时,几个石油公司会作为联合体共同参与。联合体中有牵头合同者,当有重要事宜需要表态或重大决策需要投票时,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行为等同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