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居民用户使用的燃气灶已属于“古董级”,少则十多年,多则十五年以上,尤其是在一些老旧小区的老人家中,竟仍然存在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的情况,听罢,小编不禁惊出一身冷汗,这岂不是把“炸弹”安在了自己家里了吗?也正是因为这些不合规的灶具导致一部分居民没有办法顺利安装“三件套”。
为什么要买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
熄火保护装置,就是当我们在使用天然气灶具时,发生火焰被风、汤水等意外熄灭的情况下,自动切断气源,从而避免天然气从灶头泄漏的危险状况发生的一种装置。而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一旦火焰熄灭,若没人察觉,当天然气泄漏浓度达到5%-15%的爆炸极限,遇到明火,将会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当然,对于一台合格的天然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小配件,而是必须具备的安全装置。早在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我国《家用燃气灶具标准GB16410-2007》就明确规定:灶具无论台式还是嵌入式,都必须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严禁生产及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如果今时今日您仍然再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请您立即进行更换!
既然熄火保护装置如此重要,那么怎么鉴别灶具有没有熄火保护装置呢?这里就需要细心的您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炉头上是否有感应探针,感应探针下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当火苗熄灭时,如果燃气灶可在60秒以内自动切断燃气,则为合格产品。
为什么不能使用超期服役的灶具?
随着家电产品的升级换代,越来越多的旧家电被更换或淘汰,但不少家庭的燃气灶却因为主人的“留恋”一直在超期服役。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第7.3.1条明确规定,燃具从售出当日起:燃气灶的使用年限为8年,而且必须有熄火保护功能;燃气热水器/燃气壁挂炉的使用年限为8年,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
注意:燃具的判废年限,是从购买日(即售出当日)起算,而不是从实际使用日起算。比如:燃气用户购买了一台燃气灶,因为装修、搬家等原因,将该燃气灶闲置了1年,那么该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也就仅剩余7年。
尤其是对于整天在厨房忙前忙后的您,燃气灶是厨房里使用频率最高的电器之一,每天煎煮烹炸都少不了它。可是,超过使用年限的灶具,由于零部件磨损、老化等因素,在使用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做饭总是熄火、打不着火,火苗忽大忽小、火力小能耗高,漏气、燃烧不完全或一氧化碳超标等问题。另外,超期服役的灶具往往缺乏自动熄火保护装置,一旦意外熄火(被风吹灭、被汤浇灭、点火不成功等),也可能导致燃气泄漏。
(事故照片)
由此看来,再好的灶具也不能用一辈子,如果你家的燃气灶外观看起来还很新,但到该“退休”的时候,就不要勉强使用了哦!因为燃气灶没有“永久牌”,它们也会“上年纪”,一旦“超期服役”,不仅增加了能耗及用气量,而且危害大、隐患多。尤其是孤寡、独居老人由于没有子女、家人在一旁看护,更容易造成火灾或中毒事故。所以,一定要给他们购买合格安全的灶具。
小编在这里再次提醒您:请您及时更换家中不合格的老旧灶具,积极配合安装,为我们家中的燃气安全营造良好的环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