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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复

日期:2024-07-02    来源: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燃气网

2024
07/0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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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表 燃气管道 燃气工程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吉林省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复。

据悉,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法人单位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位于吉林市城区,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拟将13.2799万块老旧超期燃气表更换为新型智能物联网安全燃气表,建设期限16个月。

此外,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212.91万元,其中,工程费629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3.95万元,基本预备费534.2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对燃气流量信息实时采集、燃气设施24小时实时监测、远程操作对燃气表下达关阀指令,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居民用户用气安全。

其中明确指出,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运营时,要严格落实燃气价格收费等相关规定,不得重复收取相关费用;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价格收费、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全文如下: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批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住建请〔2024〕10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通过省级支持保障类新建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审核。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对燃气流量信息实时采集、燃气设施24小时实时监测、远程操作对燃气表下达关阀指令,避免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居民用户用气安全。参与评审的专家一致认为可研报告编制章节齐全,符合编制深度要求,投资满足建设需要,项目建设方案可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吉林市2024年老旧燃气表升级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5-220200-04-01-371299)。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吉林市城区,包括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拟将13.2799万块老旧超期燃气表更换为新型智能物联网安全燃气表。

五、建设期限

16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7212.91万元,其中,工程费6294.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83.95万元,基本预备费534.2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市凇江燃气有限公司在项目建成运营时,要严格落实燃气价格收费等相关规定,不得重复收取相关费用;市财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切实履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职责,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进度、价格收费、工程安全等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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