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及宣传“五必须、七必查、六到位”
一、入户安检“五必须”
(一)必须每年检查两次,即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入户安全检查工作计划,科学有序安排入户安检,确保用户入户安检全覆盖;
(二)必须专业人员参加,燃气经营企业要安排经过统一培训专业人员开展入户安检,入户时要规范穿着工装、佩戴工作证件;
(三)必须携带专业设备检测,如探测燃气泄露的仪器等;
(四)必须落实“一户一表”,即每户燃气用户安装独立的燃气计量表;
(五)必须落实“双签字”制度,即检查人员、燃气用户双方都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二、入户安检“七必查”
(一)必查厨房是否为开放式厨房、室内管道,检查是否室内管道有漏气、锈蚀,管道支撑是否稳固、有无搭挂重物、有无违规暗埋暗封,与周围其他设施是否保持一定的安全间距。
(二)必查燃烧器具,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泄漏,灶具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是否超过安全使用期限。
(三)是否在室内使用了直排式燃具,排烟道是否直通室外、有无破损或衔接不良等。
(四)必查燃气软管,检查连接软管材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有无漏气,是否超过使用期限,长度是否符合标准(不得超过2米)。
(五)必查燃气阀门,是否安装自闭阀装置;检查各阀门有无锈蚀、漏气,阀门部件是否齐全,外观是否完好,启闭是否灵活等。
(六)必查燃气表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漏气、锈蚀,是否超过使用年限等。
(七)必查燃气管道及燃气表等附属设施有无包裹,是否通风。
三、入户安检“六到位”
(一)提前通知到位,提前在小区单元门等醒目地点张贴安检通知单。
(二)隐患排查到位,按照“六到位”的内容,将门、灶、管、阀等安全隐患排查到位。
(三)问题告知到位,应当书面告知居民用户具体安全隐患及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等。
(四)隐患整改到位,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告知用户,能现场处理的协助用户立即现场整改,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应在安检单中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用户存在的隐患及建议整改措施,并及时登记和跟踪督促。发现居民用户涉嫌盗用燃气、用气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消防等部门。
(五)宣传培训到位,向用户讲解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醒用户养成“用前检查、规范操作、保持通风、人走关气”的良好习惯,引导用户正确用气、规范用气、安全用气,并对儿童、老人等家庭成员进行燃气安全教育、提醒。
(六)安检记录到位,燃气经营企业应分类逐户建立燃气用户服务档案,档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逐次上门服务的燃气用户安全检查记录、燃气用户信息采集单、安全隐患告知单(含整改建议)、到访不遇告知单和到访不遇明细表等。燃气用户服务档案应真实、完整,实行信息化管理并动态更新,实现服务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