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拟中标辽宁省政府一食堂小餐厅燃气工程改造项目。
中标公告明确指出,省政府一食堂小餐厅燃气工程改造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5,353.00元,拟定供应商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拟采购的货物为气源至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输送系统(至用气设备前的燃气总阀门),包括庭院线、进户管线、室内燃气管线以及计量设备等(或预留接口),用气设备是由建设单位自行选定。庭院线及引入管:燃气用聚乙烯管(SDR17)dn200,长度:107米,dn90,长度:7米;无缝钢管(3PE防腐)D89X4,长度:1米;无缝钢管D89X4,长度:1米。废除原有进户管线DN80,长度:5米。 内线:无缝钢管D89X4,长度:2米;镀锌钢管DN80,长度:17米,DN50,长度:1米,DN40,长度:2米。
全文如下:
省政府一食堂小餐厅燃气工程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项目名称:省政府一食堂小餐厅燃气工程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气源至用气设备之间的燃气输送系统(至用气设备前的燃气总阀门),包括庭院线、进户管线、室内燃气管线以及计量设备等(或预留接口)。
用气设备是由建设单位自行选定。庭院线及引入管:燃气用聚乙烯管(SDR17)dn200,长度:107米,dn90,长度:7米;无缝钢管(3PE防腐)D89X4,长度:1米;无缝钢管D89X4,长度:1米。废除原有进户管线DN80,长度:5米。 内线:无缝钢管D89X4,长度:2米;镀锌钢管DN80,长度:17米,DN50,长度:1米,DN40,长度:2米。(引入管工程)。
二、食堂报警部分:
1、本工程采用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设总线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1台,设在值班室,24小时有人值班。 工艺做法:庭院线:采用开挖形式,人工机械相结合。内线:明管铺设,100%探伤检测。报警:远传联动1)焊接采用手工电弧焊,管道根部焊接采用氩弧焊。对接焊缝坡口主要采用V型坡口(见附图1),坡口满足规范《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的要求。焊接采用全焊透工艺,单面焊双面成型;钢管内壁焊接接头质量要光滑。
2、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推荐焊条型号为E4315,《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2012;推荐焊丝型号为ER50-6,《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实心焊丝》 GB/T 8110-2020。
3、钢管焊接前、后、中间过程以及施工要求等,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 GB50236-2011。焊缝外观进行100%检验,质量应满足《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的技术要求。
4、埋地钢管采用三PE防腐(加强级)。钢质管件(包括钢塑转换接头)为现场防腐,除锈后涂刷无溶剂环氧涂料,涂层级别为加强级,执行标准为《钢质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外涂层技术规范》SY/T0315-2013,涂层外部缠绕保护胶粘带(外带)或采用热收缩带。钢塑转换接头处严禁采用热收缩带防腐。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5,353.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沈阳燃气有限公司一直为辽宁省政府大院所属地区天然气使用供应商。现省政府一食堂小餐厅燃气工程改造,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第一条:7、其他基于技术、工艺或相关部门强制规定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燃气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7-18 至2024-07-2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刘绍昆;乔岳;梁富明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院
联系电话:024-86890593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院112号
联系电话:024-22707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