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咸安区龙泉小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指出,咸安区龙泉小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位于咸安区龙泉小区片区,包括燃气管道工程:改造市政燃气管道3800m,庭院埋地管道 29100m,燃气立管10784m,入户管10672m,燃气软管18120m,安装调压箱15 个、阀门井22个、燃气安全装置 4224套、燃气示踪线16300m,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该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本次招标投资金额为5498.33万元。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
(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采购(含专业分包)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
(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含4家)。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全文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安区龙泉小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咸安区龙泉小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咸宁绿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宝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龙泉小区片区。
建设规模:1、燃气管道工程:改造市政燃气管道3800m,庭院埋地管道 29100m,燃气立管10784m,入户管10672m,燃气软管18120m,安装调压箱15 个、阀门井22个、燃气安全装置 4224套、燃气示踪线16300m,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2、给排水工程:改造供水管道5505m、排水管道32931m,同时购置安装加压泵23台,并配套建设消火栓、砌闸阀井、检查井和雨水口等相关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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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全部内容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
合同估算价:5498.33万元
2.3其他:本次招标投资金额为5498.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77.2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51.03万元,预备费170.05万元(预备费不参与竞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2)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工程设计、采购(含专业分包)和施工工作。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均视为联合体各成员的行为,对联合体成员具有法律效力。 (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4家(含4家)。(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21日至2024年07月2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1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备注: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