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24日,赫章县住建局发布关于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赫章县城规划区燃气设施建设与房屋建设同步实施意见》的公告。
其中明确提出:
1、凡在赫章县城规划区在建、新建、改建的住宅小区和旧城改(扩)建的小区和商业建筑,应将管道燃气设施纳入房屋开发建设地块规划设计,必须实行管道燃气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
2、赫章县管道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必须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禁止无证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业务。
3、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应将管道燃气设施纳入房屋开发建设地块规划设计,房屋建设单位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取得相关证件后方可施工。
全文如下:
加快推进我县管道燃气事业有序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配套、减少城市污染、确保社会公共安全,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赫章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局起草《赫章县城规划区燃气设施建设与房屋建设同步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2024年8月2日,公众可将意见发送到电子邮箱:gzhzjsj@126.com。(联系人:陈浪,电话:13658571886)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