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汕头发布关于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每立方米1元。
2、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管理,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计价方式为:销售价格=气源价格+配气价格。其中,气源价格按实核算确定,以年为核算周期。供求双方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价格,协商后的销售价格已包含配气价格。
全文如下:
汕头市华润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汕头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已届满到期,为保障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的延续性,经第十五届9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就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每立方米1元。
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管理,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计价方式为:销售价格=气源价格+配气价格。其中,气源价格按实核算确定,以年为核算周期。供求双方在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价格,协商后的销售价格已包含配气价格。
三、你司应在经营场所明码标价,标示燃气的品质、计价单位、销售价格、配气价格等内容。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