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普洱市政协第五届第三次政治协商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函。
其中明确提出:
1、普洱市将按照三阶段为“液化气下乡”制定阶段性总体目标,分为试点→全面推进→全面建设总结三个阶段来进行。其中2024年4月—2025年3月为试点阶段,2025年3月—2026年为推广阶段,2026年4月—2027年3月为全面建设总结阶段。
2、根据普洱市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布局规划。确保供应站点分布合理,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
3、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液化气替代薪柴项目的政策体系。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4、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整治整顿农村燃气市场,使农村燃气市场就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者,必须坚决地给予取缔,对于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标的,在满足燃气规划布点原则基础上可以补办完善手续,对守法、正规经营的则要坚决的给予扶持。
5、组织燃气具供应商开展促销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优惠的燃气具购置方案。加强燃气具的安全性能检测和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居民使用安全可靠的燃气具。
6、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思茅区倚象镇)建立清洁能源液化气替代薪柴项目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建设和运行展示项目的成效和优势吸引更多农村居民参与项目。
原文如下:
普住建函〔2024〕102号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普洱市政协第五届第三次政治协商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意见函
柳天伟委员:
您在政协普洱市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提案123号《关于加快推广使用液化气替代薪柴的提案》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承办。为办好提案答复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请了协办部门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供电局等部门对您的提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经梳理,现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一、普洱市开展燃气下乡工作情况
一是高位统筹推进。市、区两级政协多次牵头到西双版纳、思茅区倚象镇等地开展调研,为“天然气进城、液化气下乡”的工作提供工作依据。2024年4月20日,在普洱市政协的牵头下举行了“普洱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成效推进会暨“天然气进城、液化气下乡、以气代柴”推广启动仪式”,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共同推动普洱市燃气事业长足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成立云南省“气化乡村 燃气下乡”工作协调办公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实施“气化乡村”工程,加快推进“燃气下乡”工作,普洱市成立“气化乡村 燃气下乡”工作协调办公室,做到工作有部署、有安排、有记录、有实效;要求各县区均确定一名联系人,成立相应办公室,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三是落实规划引领。结合思茅区城镇燃气工作的实际情况、委托云南云尚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展《普洱市思茅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已签订相关合同,设计单位已完成中期评估和资料收集并完成初稿,现处于初稿征求建议阶段。规划修编完成后将从规划层面制定我区城镇燃气发展的方向,也为“天然气进城、液化气下乡”的工作提供规划依据。四是加大推广引导。为加快推进“燃气下乡 以气代柴”工作,普洱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紧密结合经营辖区脱贫攻坚、茶、咖啡加工企业等实际,积极开展“燃气下乡 以气代柴”工作。各燃气企业针对专项工作要求,制定推广计划书,上报各县发改局备案后开展工作,坚持因地因事制宜,分类推广,采取村企联动、茶+咖+燃企业合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等相结合三种推广模式。1.向村民赠送燃气具、钢瓶一套,具备使用条件;2.采取农村市场优惠价,优惠10-30元/瓶不等;3.茶企、茶农优惠10-15元/瓶,部分茶企、茶农燃气设备改造,燃企参与投资;4.免费赠送,助力建档立卡户如期脱贫。截至目前,全市开展“燃气下乡、以气代薪柴”专项工作已完成推广村庄128个;新增农村用户约7300户22000余人;改造茶企燃气设施(滚筒炒炉和炒锅)75家、茶农炒炉改造180台;新增危货车5辆解决农村物流运输;完成设施投入资金468万元,赠送村民燃气具、钢瓶6700余套,投入资金 360万元;支持扶贫专项工作资金,30万元;累计资金投入858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工作推进困难大。一是我市多数县区城乡农村基础设施薄弱,自身发展能力低,人口分散,能源和产业结构滞后,贫困面大,“气化乡村燃气下乡”工作推进困难大。尤其是燃气运输、网点铺设、燃气普及率、燃气使用安全、燃气的经济性等方面。二是部分县(区)和部分成员单位对“气化乡村,燃气下乡”工作概念模糊,束手无策,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开展进度缓慢。
(二)以气代柴项目难推广,资金难落实。一是乡村道路条件较差;二是群众经济承受能力严重不足,企业资金压力大;三是燃气使用安全规范难度大,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四是有关省政府“燃气下乡 以气代柴”的经济扶持政策至今未落实。五是对乡村居民“保护森林资源、改善卫生环境”的宣传力度不足,使其无法了解到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思茅区一年薪柴燃耗为50000m?,相当于6500000Kg,使用液化石油气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640000Kg)
(三)农村市场安全运营规范管理难。一是市场分散、消费水平低、经营管理不规范。经营者普遍缺乏安全意识,燃气市场缺乏规范管理,售后服务不到位,缺乏长期经营意识,形成一个无序发展的,恶性循环局势。二是软硬件设施不具备,安全隐患严重存在: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经营燃气的场所不得同时经营除燃气器具以外的商品,并应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设施、计量衡器等;房屋结构应为砖混或砼结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但在近年普洱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我们所看到的是经营燃气的场所也同时经营着烟、酒、建材、油漆;所存放的仓库中还与煤油、农药、化肥、建材等共同存放,而且经营和存放气瓶的房屋都是土木或砖木结构,个别有的还是临时建筑(木结构、石棉瓦屋顶),更有甚者还把充了气的钢瓶与空瓶堆放在自家的院内,任凭风吹日晒,情况十分危险,抽着烟卖气、用气习以为常,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或爆炸,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是管理法规上的不健全、不完善。目前,只把燃气法规主要定位在城镇燃气,对农村的燃气市场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章,存在农村燃气安全运营管理“空缺”的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全市将按照三阶段为“液化气下乡”制定阶段性总体目标,分为试点→全面推进→全面建设总结三个阶段来进行。其中2024年4月—2025年3月为试点阶段,2025年3月—2026年为推广阶段,2026年4月—2027年3月为全面建设总结阶段。试点阶段拟定思茅区倚象镇部分制茶企业和村小组进行推广试点,通过采取政府引导、政策撬动、茶商茶农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模式,通过先行试点、示范带动、大力推广,将使用液化石油气替代薪柴形成自觉行动,以成为践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新亮点。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调研、修编细化工作规划。一是完善调研数据。由市政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前期调研收集的数据进行进一步整理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及时召开“气化乡村 燃气下乡”工作协调办公室协调解决。二是细化实施方案。基于调研结果和规划报告,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和考核标准。三是优化布局规划。根据我市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布局规划。确保供应站点分布合理,能够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
(二)加强政策制定与资金保障。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清洁能源液化气替代薪柴项目的政策体系。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为项目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明确资金渠道。明确各级政府在项目中的资金投入比例和资金筹措渠道。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多种融资模式,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满足。三是落实补贴政策。制定详细的补贴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流程。细化对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真正惠及农村居民。四是规范农村燃气市场秩序。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整治整顿农村燃气市场,使农村燃气市场就会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对于无证、无照经营者,必须坚决地给予取缔,对于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标的,在满足燃气规划布点原则基础上可以补办完善手续,对守法、正规经营的则要坚决的给予扶持。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一是推进供应站建设。依照燃气专项规划加快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建设进度,确保按照规划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加强对供应站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燃气具推广。组织燃气具供应商开展促销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优惠的燃气具购置方案。加强燃气具的安全性能检测和质量监督,确保农村居民使用安全可靠的燃气具。三是加大对燃气气瓶的管理力度。把工作做到农村、做到最基层,必须把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应下决心把农村这块过期气瓶数量摸清,杜绝过期气瓶的出现,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检验率。
(四)强化宣传教育与技术培训。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清洁能源液化气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材料、播放宣传视频、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的知晓率和接受度。二是开展技术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为农村居民提供燃气使用安全、维护保养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建立技术咨询服务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技术支持。三是加快试点建设。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农村地区(思茅区倚象镇)建立清洁能源液化气替代薪柴项目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建设和运行展示项目的成效和优势吸引更多农村居民参与项目。
总之,为加快燃气推广使用,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稳定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农村燃气推广应用力度,进而提高燃气推广使用率,助推普洱市绿色经济示范区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普洱燃气推广使用的关注,希望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普洱经济社会发展事业。
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