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横山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其中明确提出:
1、居民用气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仍按照《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城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横政发科发〔2021〕79号)执行。
2、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9元/立方米调整为3.14元/立方米。
3、城燃公司售各加气站天然气价格维持不变,执行2.89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做调整,仍执行3.93元/立方米。
4、本次价格联动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4月30日结束。联动结束后横山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原文如下: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横山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榆政发改发〔2024〕500号
横山区发改科技局:
你局《关于调整我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报告》(横政发科字〔2024〕196号)收悉。自2024年11月1日起,上游非居民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上浮,为保障横山城区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我委决定启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对横山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
(一)居民用气。居民用气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仍按照《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城市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横政发科发〔2021〕79号)执行。
(二)非居民用气。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89元/立方米调整为3.14元/立方米。
(三)车用天然气。城燃公司售各加气站天然气价格维持不变,执行2.89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做调整,仍执行3.93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本次价格联动自2024年11月30日起执行,至2025年4月30日结束。联动结束后横山城区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燃气经营企业和加气站要及时调整售气价格系统,严格执行气价调整时间和标准,认真做好天然气价格公示和解释工作,确保此次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平稳运行。
(二)横山区发改科技局要会同市场监管局密切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查处不按政策规定执行、擅自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