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文件指出,在柳州市市区及柳江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配送行为,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燃气企业常态化入户安全检查,保障用户用气需求和用气安全,遏制瓶装燃气市场乱象。
要求统一配送服务平台,实现全程溯源跟踪管理;统一配送车辆管理,严格规范配送行为;统一配送人员,落实随瓶安检制度;进一步强化打击非法充装、经营、配送“黑气”乱象。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工作,我局草拟了《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5日-4月3日,共30天。在公示期内对该办法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发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管理科邮箱:lzzjjszgyk@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及电话:刘楠,0772-2825521)
附件
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管理,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4〕24号)文件精神,结合柳州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柳州市市区及柳江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经营配送行为,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燃气企业常态化入户安全检查,保障用户用气需求和用气安全,遏制瓶装燃气市场乱象。
(一)统一配送服务平台,实现全程溯源跟踪管理
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燃气企业)建立本燃气企业统一的购气、送气和服务呼叫平台,燃气企业通过统一的呼叫平台提供配送服务,配送人员不得直接接受用户配送服务要求。各燃气企业进一步登记整理及核实用户档案,实施用户实名购气制度,取消用户自提购气,与用户签订供气合同。用户档案信息整合至气瓶溯源系统,以实现查询气瓶各项信息(如流转信息、登记时间、编码、规格、型号、检验时间、报废期限和充装使用记录等)功能。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并完善本企业气瓶溯源系统,按要求尽快接入全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气瓶溯源信息共享。(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负责)
(二)统一配送车辆管理,严格规范配送行为
各燃气企业原则上选择正三轮摩托车或者电动三轮车辆作为配送车辆。配送车辆应符合《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全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城〔2024〕24号)文件规定。燃气企业需持配送人员驾驶证、配送人员培训合格证等有关资料向本级燃气主管部门领取气瓶配送车辆编号,车身漆涂含有企业、车辆和配送人员等相关信息的二维码,并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气瓶配送车辆仅用于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最后一公里”配送,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配送车辆与配送人员要一一对应,如有人、车变动必须及时向本级燃气管理部门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
(三)统一配送人员,落实随瓶安检制度
各燃气企业要与配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将配送人员纳入企业正式员工体系,接受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统一着装,佩戴表明身份的配证。在执行配送任务时,严格落实入户安检职责,实行气瓶合格确认、用气环境安全确认、安全使用知识告知用户确认的“三确认”制度。对符合安全供气条件的,由用户与配送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完成配送,对不符合安全供气条件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转派有关情况至负责整改的企业工作人员,整改完成前暂停用户供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执行)
(四)进一步强化打击非法充装、经营、配送“黑气”乱象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执法联动,加强充装、经营、配送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跨区域联合执法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实施打击“黑气”专项行动,摸清和找准“黑气”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对非法向“黑气”经营企业和个人提供燃气槽罐及槽车运输的“黑源头”、非法改装移动式充装槽罐车辆的“黑作坊”、非法充装燃气的“黑站点”、非法运输燃气的“黑车辆”、非法存储和销售燃气的“黑窝点”以及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实施查处,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5年1月至2025年2月)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方案。2025年2月前,各县按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加快推动本辖区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有关改革方案出台后报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2月至2025年5月)
2025年2月20日前,各燃气企业完成统一呼叫平台建设。
2025年3月20日前,各燃气企业完成配送车辆采购,并办理注册登记上牌。
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配送人员有关合同签订、上岗前培训等工作,人员逐步纳入企业人事或者员工管理体系内。
(三)改革基本实施阶段(2025年6月)
2025年6月起,各燃气企业订气服务平台有效运转使用,按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到位的配送人员、配送车辆逐步开展配送业务,不合规车辆逐步退出配送环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推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工作纳入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范围,与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建立改革协调机制,加快相关工作任务的推动实施,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柳江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本辖区改革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各有关单位、城区政府及燃气企业要结合属地情况、行业实际、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积极主动做好“最后一公里”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宣传使用统一服务平台、不接受自提气、提倡购买正规气等的关键内容,引导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改革工作,推动“最后一公里”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三)做好沟通协调。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配送改革涉及多环节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挥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作用,及时主动解决出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燃气协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督促燃气企业要组织企业深刻学习领会自治区及本市、本地区有关改革方案及有关工作要求,组织企业做好车辆购置登记,指导开展配送人员培训,协助柳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最后一公里”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本方案适用柳州市市区及柳江区,各县可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