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河池东兰县发改局公开征求《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强化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推动燃气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在深入决策调研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制定了《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您对本方案持有不同意见,请在2025年6月16日18:0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将您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证中心。
通讯地址:东兰县发改局办公室(县政府大楼二楼)
邮编:547400
电子邮箱:dlxjgrzzx@163.com
联系人:廖国安 联系电话:0778-6325713
附件:1.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3日
附件1:
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定价项目
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
二、项目单位
东兰县顺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定价标准
(一)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
综合考虑东兰县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用户承受能力。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制度,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表如下:
单位:元/立方米
阶梯气量 | 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 |
第一档用气量 (月用气量≤30立方米) | 4.24 |
第二档用气量 (30立方米<月用气量≤50立方米) | 5.09 |
第三档用气量 (月用气量>50立方米) | 6.36 |
(二)非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
根据对全市经营情况类似县份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调研结果,经研究决定,我县非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拟取它们的算数平均数,即为5.75元/立方米。
(三)特殊用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四)建立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管道燃气用气价格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为及时反映燃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建立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东兰县实际,联动机制具体启动条件为: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波动达到或超过5%,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不少于6个月;非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波动达到或超过5%,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启动联动机制。
四、其他规定
其他事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时间
自2025年 月 日起执行,试行期1年,试行期满后按照实际成本重新核定销售价格和配气价格。
附件2:
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强化东兰县城镇燃气价格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燃气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桂发改价格规〔2020〕1244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测算并结合东兰实际,我局制定了《东兰县城镇管道燃气临时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东兰县顺捷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捷燃气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公司股东分别为中安隆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东兰县澜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久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顺捷燃气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于2022年中标东兰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项目,并与东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现改名为:东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了《东兰县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协议》,获得东兰县全域30年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权。顺捷燃气公司于2023年取得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兰县管道燃气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完成立项批复,截至目前,已完成城区中压燃气管网约17千米,已取得广西特检院监督检验报告,已完成15个居民小区庭院管网施工。
顺捷燃气公司于2025年1月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目前已正式投入运营,截至2025年3月全县共铺设燃气管道约30千米,基本形成了可达到日供气量1500立方米的设计标准。目前的管网覆盖用户约6千户,已用气住户121户,日供气量约为100立方。随着新建向阳新城LNG气化站,储气规模将达到6万立方米,满足城区2万户居民及工商业用户的用气需求,基本具备供气条件。
二、定价依据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桂发改收费规〔2021〕1224号)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桂发改价格规〔2020〕1244 号)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01号)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桂发改价格规〔2021〕313号)
三、定价理由
管道燃气(LNG)是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燃气价格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为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气,促进燃气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管道燃气(LNG)定价势在必行。
四、拟制定临时价格方案
(一)拟定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办法
由于该公司营业时间尚未满一个会计年度,用户少,用气量小,尚处于拓展市场阶段,且运输成本高,其无法提供相关的成本材料,我们无法根据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定价成本监审。
经实地调查了解,燃气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购气价格经测算后约为4.04元/立方米。综合考虑东兰县燃气企业经营状况、用户承受能力。根据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和参照周边县(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标准拟定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即拟定居民生活用气临时销售价格第一档气价为4.24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5.09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6.36元/立方米。
河池市各县(区)居民管道燃气收费情况表
序号 | 县(区) | 居民燃气 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 序号 | 县(区) | 居民燃气 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
1 | 大化 | 4.04 | 6 | 都安 | 3.89 |
2 | 罗城 | 4.36 | 7 | 天峨 | 第一档4.13元/m³(月用气量≤30)m³;第二档5.01元/m³(30m³<月用气量≤50m³);第三档6.33元/m³(月用气量>50m³) |
3 | 巴马 | 3.73 | 8 | 南丹 | 4.32 |
4 | 金城江 | 3.57 | 9 | 凤山 | 未开通 |
5 | 宜州 | 3.57 | 10 | 环江 | 未开通 |
根据对全市各县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调研结果,金城江区和宜州区管道天然气来源为长输管道,环江和凤山暂未开通管道天然气供气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县非居民用气临时销售价格拟取另外经营情况类似的6县的算数平均数,即为5.75元/立方米。
河池市各县非居民管道燃气收费情况表
序号 | 县(区) | 非居民燃气 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 序号 | 县(区) | 非居民燃气 收费标准(元/立方米) |
1 | 大化 | 6.08 | 5 | 都安 | 5.73 |
2 | 罗城 | 5.82 | 6 | 天峨 | 5.47 |
3 | 巴马 | 5.91 | 7 | 环江 | 未开通 |
4 | 南丹 | 5.46 | 8 | 凤山 | 未开通 |
平均价格 | 5.75 |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以上价格均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和长输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与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联动机制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15〕101号)文件规定,阶梯设置为三级,三级阶梯气价的比价关系为1:1.2:1.5。
(二)计价周期及有关规定
1.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2.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3.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没有用于取暖及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第二档用气量60立方米/年,超出部分按分档气量及分档气价计算。
(三)建立管道燃气用气价格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为及时反映燃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建立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东兰实际,联动机制具体启动条件为: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波动达到或超过5%,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不少于6个月;非居民用气平均上游价格波动达到或超过5%,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启动联动机制。
五、定价后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燃气价格和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临时销售价格制定后,燃气公司能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务,加强对管网设施的维护,确保城区生产、生活用气的正常供应。
(二)对老百姓的影响。燃气产生的危害健康的物质极少,且燃烧后无废渣、废水产生,相较于煤炭、石油等能源具有使用安全、热值高、洁净等优势,使用更加环保。燃气总体的价格比液化气便宜很多,使用更加方便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