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发布关于规范余庆县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的通知。其中收费标准: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为2510元/户(含材料费、各类证件办理费用、红线内供气工程踏勘、设计、管道安装、阀门安装、验收、带气接通、点火通气等)。
全文如下;
关于规范我县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的通知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我省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3〕909号)、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遵义市中心城区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遵市发改价费〔2025〕2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余庆县实际,现就规范我县城镇燃气工程安装及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
(一)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工程造价定额计价,由管道燃气经营者(是指燃气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或者其他具备资质的有关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非居民用户收取。
(二)居民及非居民用户改装户内表后燃气设施等为了满足 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为2510元/户(含材料费、各类证件办理费用、红线内供气工程踏勘、设计、管道安装、阀门安装、验收、带气接通、点火通气等)。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
1.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政策,新建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费用应纳入房屋建设成本,房开企业、相关燃气经营者等不得另外向新建房屋买受人单独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不得收取国家和省已取消的各项收费。
2.已建项目新增用户、已建住宅补建管道燃气设施的,燃气 工程报装(安装)由用户出资建设,计量装置由燃气企业购置并 安装。严禁向终端用户收取计量装置费用。
3.老旧居民小区通过城市更新改造等方式实现统一通气的, 不得重复收取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
4.别墅及其他低密度住宅用户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费用,依据工程造价定额,并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约定。(低密度住宅用户指的是建筑容积率低于1的住宅小区、三层及以下的新建低层住宅、别墅等)。
(二)推动形成市场竞争
按照国家规定加快建立完善公平开放的燃气工程安装市场,鼓励具备燃气工程安装施工能力的企业依法取得相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后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具备安装资质的企业跨区域开展燃气工程安装等服务。
(三)做好收费公示及相关工作
燃气经营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将服务项目(含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方式、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在服务场所及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在每年6月底前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送上一年度燃气工程安装的运营、收入、成本、价格等相关信息。
四、执行时间
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日前已签订燃气安装施工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原《余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及天然气( LNG )价格的通知》(余发改通[2013]12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及服务费的批复》(发改复〔2017〕37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