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云南省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实施2025年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按照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测算本期居民用气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为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联动0.29元/立方米。实施联动后,昆明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按照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测算本期非居民用气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为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联动0.98元/立方米。实施联动后,昆明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最高限价为3.45元/立方米。
全文如下: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2025年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昆发改价格〔2025〕468号
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经济合作)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
为持续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促进终端销售价格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昆明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5〕454号)和管道燃气价格有关规定,现就实施2025年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执行范围
昆明市行政区域内,接入中缅天然气管道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全部经营区域内城镇公共管网供应的天然气。
二、 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方案
(一)价格标准
按照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测算本期居民用气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为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联动0.29元/立方米。实施联动后,昆明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2.97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至2026年3月31日。
三、 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方案
(一)价格标准
按照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的气源采购合同,测算本期非居民用气气源平均采购价格为云南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联动0.98元/立方米。实施联动后,昆明市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最高限价为3.45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四、 优惠扶持政策
居民用户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每户每年用气量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的部分,用气价格按1.64元/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
五、 其他事项
(一)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规定公示价格标准,妥善做好对用户的宣传解释和费用清算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昆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发改价格〔2020〕557号)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三)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报告。
2025年9月18日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实施2025年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