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的公告。其中:居民用户实行免费配送,多层住宅收取楼层搬运费,标准为:2 楼及以上按 1.5 元 / 层 / 瓶收取(例:5 楼用户搬运 1 瓶收取 1.5 元 ×4 层 = 6 元)。
非居民用户配送费按 10元/瓶收取。
全文如下:
关于实行瓶装燃气统一配送的公告
尊敬的各瓶装燃气用户:
根据《舟山市瓶装燃气运输与配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和岱山县瓶装燃气统一配送工作安排,自11月1日起,秀山乡全面启动统一配送模式,煤气站全面取消用户自提,同时执行新的配送费(YSP35.5型)标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居民用户实行免费配送,多层住宅收取楼层搬运费,标准为:2 楼及以上按 1.5 元 / 层 / 瓶收取(例:5 楼用户搬运 1 瓶收取 1.5 元 ×4 层 = 6 元)。
二、非居民用户配送费按 10元/瓶收取。
三、用户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使用瓶装液化气:
1.高层建筑(10层及 10 层以上)、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在住宅小区的车棚、车库;
3.无正当理由拒绝配送安检人员入户开展安全检查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为保障统一配送工作顺利实施,各瓶装燃气用户须重新签订供用气协议,并全面实行气瓶押金制,用户只需按250元/瓶(全县统一)缴纳押金后,可长期免费使用气瓶,待用户归还气瓶后押金全额退还。
五、其他事宜:
1.9月30日至10月31日为过渡期,请各用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并做好统一配送的相关准备;
2.统一配送电话:17757895101。
岱山县秀山乡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