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开始,上海市长期不使用燃气的居民无需支付燃气费了。记者获悉,上海市燃气集团根据居民家中的燃气表额,对未使用燃气的用户免收每月3元的成本补偿费,即居民可“不用不付”。
“一年前,我借了这里的房子,每两个月都要缴6元的燃气费,但是我从不在家里做饭,洗澡也不用燃气。”10月6日,新上海人胡先生告诉记者,后来他才知道这6元是最低的燃气补偿费。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居民都有与胡先生同样“不用燃气却要付每月3元燃气费”的遭遇。对此,上海市燃气集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居民家中安装了燃气设备,即使不用每月也要支付3元的成本补偿费,但现在,这个情况得到了彻底改变,居民燃气费实行了“不用不付”。另外,从9月中旬起,各燃气服务窗口对于用户燃气报修已全部实行免费上门,不再收取10元的“挂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