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士处获悉,该公司日前与马来西亚液化天然气第三公司签署了《液化天然气购销合同》,期限为25年,这是迄今为止中马之间最大的经贸合同,也是沪上天然气公司首次向海外采购天然气。合同签署后,上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成为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在华的首家液化天然气客户。
根据上海市政府的规划,到2010年举办世博会前,上海将基本实现以天然气为主的燃气体系,未来几年内,上海的天然气使用量将成倍上升,如何保证气源供应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业内人士分析,这一合同的签署,标志着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显示出中马经贸关系的进一步加强,也是两国在能源领域合作的开始。
根据合同约定,马来西亚将从2009年开始向上海供应液化天然气,数量从110万吨起逐年增加,2012年后保证每年供应300万吨液化天然气(约40亿立方米)。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接收站位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的中西门堂岛,一期建设规模为年接收能力300万吨,预计2009年建成投产。马来西亚液化天然气公司是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年产液化天然气约2300万吨,主要供应日本、韩国等地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