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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燃气企业要求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

日期:2007-01-08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冀

国际燃气网

2007
01/0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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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 企业 暂缓 取消 燃气 初装费

    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广东省燃气初装费存废问题终在2006年12月26日有了结果,广东省正式叫停了收了19年的燃气初装费。然而日前该事件又起了波澜,广东省内一些燃气企业要求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这使得“停收令”能否如期执行陷入迷局。

  
  记者从广东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处得到证实,5日下午,广东油气商会和多家燃气企业一起向广东省物价局递交了《对于〈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的几点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这份建议书是由广东油气商会和来自深圳、珠海、佛山等地的燃气企业共同提交的,建议书称,各地尚未确定过渡期政策,形成政策真空和市场混乱,强烈要求广东省暂缓执行取消燃气初装费的通知。据称,广东省物价局尚未作出回应。

  燃气企业要求暂缓燃气初装费主要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政策过渡期企业受到亏损冲击”。深圳、珠海等地的燃气企业均称,“停收令”以来,他们发展的管道客户极少,既收不到燃气初装费,又发展不到新客户,企业在这期间只能亏损。有的燃气企业则是提前与房地产发展商提前签了开通管道气的合同,但“停收令”一出,房产商拒交相关费用,导致管网施工速度放慢。

  二是“‘停收令’对燃气企业不公”。广东油气商会秘书长梁海珊称,目前,广东各地收取的3000元-3500元燃气初装费里,实际包括了一部分管道建设费,这部分费用是合理收取的。目前的气价未考虑管道建设成本,如果停收燃气初装费后,向用户优惠,“对燃气经营企业不公平”。

  三是“两部制气价存在不合理性”。 广东省物价局在叫停燃气初装费的同时,建议各地可采用国际通行的两部制气价的计费方式。两部制气价由容量气价+气量气价构成,其中,气量定价是气源成本、运输、浪费等环节产生的价格,而容量气价则主要由城市管网建设费用决定。

  目前国内大部分管道燃气市场仍然处于正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如广州、深圳较早推广管道气的地区管道气气化率仍不足40%,其他推广较晚的珠三角城市气化率只在10%左右。

  吴清标认为,“如果实行两部制定价,而城市气化率低,意味着市民必须承担较高的单位气价,这样最终可能会因为单位气价过高导致城市气化速度减慢,影响清洁管道燃气的推广。”因此,吴清标等人建议,物价部门应立刻开展实行两部制气价的研究,根据各地市场发展的程度决定当地是否适合实行两部制气价以及如何实行这一方案。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番燃气企业强烈要求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增加了“停收令”执行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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