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查省城零售商对液化气本月价格标准的执行情况,昨日合肥物价局开展了突击检查,检查中发现合肥华丰能源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管道液化气每立方米擅自涨价1元,使周边近万人几千用户近一个月来多交了许多冤枉钱。
按照合肥市物价局最新发布的消息,从2月1日起,合肥市场上的瓶装液化气价格由上月的每公斤5.8元下调到每公斤5.2元,管道液化气继续执行每立方14元的标准。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合肥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进行了燃气价格突击检查。检查中,检查组发现合肥华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的管道液化气每立方米竟然销售到15元。对此该公司开票员称:“我们这是属于肥东,所以运输费用较高,上个月就是这个价。”据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李科长介绍,管道液化气是一季度核定一次价格,从今年开始,管道液化气一直是每立方14元的标准,该标准针对三县四区的所有液化气销售点,任何销售点和经营户不得擅自调整价格。针对华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员所说的每立方15元的价格,说明从上个月开始,该公司就擅自每立方涨价一元,据初步计算,该公司周边三个小区和肥东的部分用户近万人一个月多交了至少数万元冤枉钱。对此物价部门表示将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