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成都市物价局发出天然气调价通知,将居民用气价格从每立方米1.43元调整到1.89元,涨幅超三成,同时非居民用气价格也作了相应调整。此次调价按“天然气顺价调整机制”实行,不举行听证会。
以往,一些地方在调整水电气价格时,还要像模像样地搞个听证会,拿出一大堆理由做“遮羞布”,试图用掩饰的方法来说服消费者理解乃至认同涨价,然而,成都这次天然气调价连遮羞布都省了,直接裸奔——不举行听证会的理由是按“天然气顺价调整机制”实行,如此理直气壮地涨价真的够狠够霸气。
天然气顺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改委实施的一种价格改革办法,主要意思是“因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调整而形成的居民气价调整”,这种顺价调整包括顺价上调和顺价下调两种情形,可这种机制实施后,消费者常见的是价格上调,而下调的时候却很鲜见。开听证会也是逢听必涨,“不再召开价格听证会”仍然是涨,这叫什么事?难怪让人气愤,心里不舒服。
“居民生活用气价格调整”属于《四川省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目录》范围之内的项目;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改革天然气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及近期适当提高天然气出厂价格的通知>的通知》(川价发〔2006〕13号)第五条规定:各地如需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必须组织听证,以有利于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成都此次调整的恰恰居民生活用气价格,应该组织召开价格听证会。
另外,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简化天然气价格分类的规定,现行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和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均属城市燃气用气。在价格安排上,前者的价格调整从严,后者的价格调整可适当从宽;统筹考虑价格调整因素,可在后者的价格调整中适当消化前者的部分价格调整因素。成都市物价局天然气调价通知中,并没涉及如何消化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上调的因素,只能由居民来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成都刚刚对中心城区居民水价予以上调。其理由依然是“成本上升,经营亏损”,成都市物价局农业价格处处长李荣说,水价偏低,不仅不能完全体现水作为一种特殊商品的价值,难以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其供求关系,而且不利于国家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听听,又是“促进节约用水”,又是“合理配置”机制,种种理由意在佐证水价低没有好处,提价是理所应当。可为啥居民承受力这个民生重要因素只字未提呢?问题是,成都只不过是冰山一角,类似情况其他地方并不鲜见。
水电气等作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同时具有公共产品的福利性特征,其价格调整上的改革,本质上是人们之间利益的重新调整。直白点说,顺价调整机制就是政府、垄断企业和民众的利益调整,政府正在减少水电气的政策性补贴,并把高额的资源成本,在“市场化”的旗帜下,“在老百姓许可和承受范围之内”逐渐地转移到民众身上。问题是,政府要民众理解和支持改革的前提是,民众在承担改革的成本的同时,也要能分享改革的成果。可怕的是,“一改就涨、越改越涨”的改革思维已成为强弩之末。
水电气价格的上涨又关乎民生,在物价普涨的背景下,这些垄断国企的涨价意愿,势必附着了些许追求最大化利润的本性。更值得关注的是,水电气这些基础生产生活资料价格的集中上涨,会引发下游产品价格连锁上涨,而后以各种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的终端消费渗透到公众生活中,这种趋势存在着助推通货膨胀的可能,如果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其后果不仅对正在启幕的收入分配调整产生抵消作用,而且会危及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而,在“防过热、防通胀、重民生”的基调下,要提高水电气等价格,必须十分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