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搁置主权”在中国的理解是善意的,但当将他用于处理国际关系上时,往往会被一些人有意或无意地进行曲解。甚至被一些国家曲解为“狡诈的权益之计”。如果处理国内事务用“搁置”是可以被国人接受的,如果用在处理国际关系和国际争端上,却会被外国人有意或无意地曲解为你自己理亏却要佯作大度,而被怀疑你隐藏着什么狼子野心,并在对方心里反衬出主权更易的幻象。这是中国人和外国人在认知上的巨大差别。这种认知差别是人家建立在其根深蒂固的本土文化认知上的,外国人的整部词典充斥着征服与被征服的思维主线,不是通过某些解释就能让外国人改变得了的。甚至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即使明知你的原意,为了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故意制造和有意夸大这种误解,然后从中获取他希望得到的利益。日本在东海及春晓油气田问题上对中国展开的攻势简直就是恬不知耻的行为,如果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对日本进行妥协,将极大地损害中国最根本的利益。 主权问题的坚持是不可动摇的,我们没必要冒模糊主权的风险去“营造”共同开发。中国并没有山穷水尽到如此地步的时候,还没有到不对南海和东海进行开发就揭不开锅的境地。即使这个问题现在处理不好,就把这些资源留给我们的后代,在后代们处理好了以后再去开发不是更好?反过来冒着模糊主权的风险去共同开发这些资源为现在享用,把棘手的主权问题丢给子孙们去处理,这不该是我辈应有的作为。一定要那样做等于是将来让我们的子孙来骂他们的祖先。
不管是我们享有主权还是争议地区,我们都有理由、也有能力对未经我方同意的资源开采行为,通过各种手段加以制止。我们没有理由因为怕邻居把我们的鸡偷了,而事先叫邻居过来一起把鸡杀了共进晚餐吧。春晓油气田完全在我国的大陆架范围之内,而且也在日本声称的中间线以西,就凭他没有任何法理依据的所谓“虹吸作用”臆断,就抛弃主权于不顾这不是英明的选择。人家在报纸上登一两篇文章,我们就吓得不得了,那我们在报纸上天天登些文章,是不是人家就要把皇宫让给我们了?
日本上世纪给中国造成这么大灾难,从来没有想到好好向中国人民表达必须的善意,以求得中国人民的原谅。反而最近在南海问题上也想插手捞取点好处,他是不是欺人太甚了?我们为什么不趁势转守为攻,向日本提出琉球群岛的主权要求?就算是“搁置琉球群岛主权争议共同开发”也是可行之策呀!以攻为守表现得比他更强悍点不也是应该的吗?只有我进才有敌退呀!怕什么呢?
任何事情都有时宜的适合问题,在某个时期或针对某个问题正确或者可行的东西,不一定在另一个时期或另一个问题仍然适用。任何方针、政策都分别有制定和实践两个基本方面。虽然“韬光养晦”的战略方针和“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是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但主要的实践是在之后进行的。任何方针和政策在实践过程中,都需要根据实践反馈回来的实际情况,对该方针和政策进行检验、判断和适时调整。由于我们不去做这些检验、判断和调整工作,造成执行这些方针、政策的失误是必然要发生的,这些后来的事情都要由方针、政策的制定者来承担,实际上就是对前人的不负责任。邓小平同志也说过,不能搞个人迷信,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韬光养晦”战略方针在制定当时的背景下,以及后来一段时间的检验证明,这一战略方针都是非常正确的。但是,由于中外文化认知的差异,对“韬光养晦”的理解存在很大差异。在国外甚至对中国这一战略方针产生了很大的误解,给这一战略方针的执行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些强权和依附于强权的国家,利用中国的这一战略方针对中国逐步实施战略包围和经济上的遏制战略。特别是近期他们开始利用中国这一战略方针,对中国在领土和海洋权益上实施各种步步紧逼式的威逼和讹诈。基于这种情况,我国应该对这一战略方针适时进行调整,或针对某些具体情况对这一战略方针进行补充和完善。特别是在执行方面要注意张弛交替的文武之道,维护这一战略方针带来的战略优势及战略有利性。一味的退让将动摇这一战略方针的根基,使其失去战略方针的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