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保监会消息,大连新港中石油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并引发系列灾害事故,就此,受损企业已获保险预付赔款650万元。
据悉,上述灾害事故发生后,大连产险业主要采取了三大措施支持受损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譬如,克服现场查勘定损困难,在定损依据不足的情况下预付赔款。截至7月21日,已预付赔款650万元,其中阳光产险预付赔款500万元。其次,是对简单独立事故当天赔付。7月20日,平安产险大连分公司70分钟结案一起消防战士抢险溺亡事故,将20万元赔款送达烈士家属。
最后,在严格做好正常理赔的前提下,对严重受损企业保险责任范围外的小额损失实施通融赔付。如太保产险大连分公司对本属除外责任的大连港集团消防车轮胎单独损毁立案受理,估损2.4万元。
据了解,7月16日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起火事故,至少已造成附近海域50平方公里的海面污染,海上清污工作17日全面展开。据有关媒体报道称,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不超1亿。其依据是,事故抢险救援及随后的调查工作已经交由辽宁省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小组全权负责。
而按照2007年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或许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初步判断这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大致在1个亿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