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印尼《商报》3月22日报道,印尼政府为提高国营公司竞争力而进行的工业重组,将使国营煤气公司于2010年变为国营煤气控股公司。
印尼国营煤气公司总经理苏迪克诺(Sutikno)在雅加达与国会第六委员会召开听证会时说:“将来最适合于国营煤气公司的控股形式是经营性控股,因为还有许多必须发展的新地区,为发展综合的策略,需要母公司的控制。”
他认为,经营性控股的形式最适合,因为国营煤气公司生产的产品是一部分功能成为公用事业的传输服务和煤气分配。
除此之外,他称,国营煤气公司的传输服务和煤气分配是已符合国民基础设施总规则的国民能源供应整体基础设施的部分。
他解释称,国营煤气控股公司的设立能集中于业务部门、提高竞争力、提供更佳的服务、进行经费效率以及提高与其它公司的业务协同。他声称,国营煤气公司在2010年将拥有14家子公司、三家策略事业单元(SBU)以及三家合资企业。
按照国营煤气公司向国会第六委员会的报告,若在2005年,零售分配由西爪省、东爪省以及苏北省的策略事业单元进行,以及与Jambi Gas公司合资40%的企业,在2010年,西爪省、东爪省以及巴淡的100%零售分配由子公司进行。此外,苏北省、苏南省以及中爪省的零售分配由策略事业单元进行,而国营煤气公司亦与Jambi Gas公司和Riau Gas公司进行的合资企业,各达40%。
到2010年,60%批发商的传输将由Transgasindo公司进行、苏门答腊南部至爪哇西部进行的传输达100%以及杜里至棉兰进行的传输达60%。除此之外,由于国营煤气公司也与东加省和中爪省合资企业,使它们亦将进行传输。
因此,国营煤气控股公司亦属于经营性控股,因为国营煤气控股公司尚经营新地区部分分配的主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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